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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大豆油销售20260421
来源: | 作者:信息中心 | 发布时间: 2026-04-14 | 6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大豆油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泰顺县大豆油销售20260421)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6年04月21日10:0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大豆油、共30吨:

1)“钱江绿农”小包装成品大豆油15吨(816箱,每箱5升*4瓶)

2)“如意”牌小包装成品大豆油15吨(816箱,每箱5升*4瓶)

  1. 质量:委托方提供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出具的质检报告,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可能的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地点:泰顺县跑马坪粮库1P05仓;

    联系人:叶靖 联系电话:18858810129。看样请提前联系;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6:3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04月21日10:0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网上粮食竞价交易细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6年04月20日16:3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00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10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3‰向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粮库谢主任  电话:13858805559

    财务高女士  电话:13906779680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6年4月10日

      

     

    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大豆油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泰顺县大豆油销售20260417

    一、数量、质量:

    1、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共30吨:

    1)“钱江绿农”小包装成品大豆油15吨(816箱,每箱5升*4瓶)

    2)“如意”牌小包装成品大豆油15吨(816箱,每箱5升*4瓶)

    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

品种

品牌

生产年月

数量(吨)

酸价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不溶性杂质含量

透明度

色泽

气味、滋味

泰顺001

大豆油

钱江绿农

2025年

3月

15

0.13

0.04

0.01

澄清、透明

淡黄色

无异味

口感好

泰顺002

大豆油

如意

2025年

6月

15

0.15

0.02

<0.01

澄清、透明

淡黄色

无异味

口感好

2、质量:委托方提供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出具的质检报告,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可能的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 4月 30日前提货完毕,不可抗力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协商,不得影响仓房后续使用。

2、交货地点: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跑马坪粮库1P05仓内。联系人:叶靖(18858810129)。

3、交货方式:仓库仓内交货,货物装车的搬运费由委托方负责;中标方自行安排运输车辆。

4、验收方法:数量由发货库点点件验收为准。竞买方可派人员(竞买方出具委托函)到委托方库点确认交割数量,否则视同认可。

三、成交后的货款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中标者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粮油购销合同,货款自中标通知书签发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中标者必须在货款付清后才可提货。逾期视作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它说明

1、起拍价成交价均指价税合计发票。

2、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自行缴纳。

3、逾期签订合同,违约方按违约处理。

4、逾期支付货款按违约处理,卖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标的内货物享有处置权,同时买方交纳该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卖方,未提货部分的货款退还给买方。

5、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逾期5个自然日及以上未结清货款,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

(自然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及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10%

15%

50%

100%

6、对于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违约处理。

1)延期提货5天以内,竞得方按3.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按标的物计)的仓储使用费;

2)延期提货6天-10天(含),竞得方按3.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的按比例分担);

3)延期提货超过10天的,委托方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竞得方按3.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 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的按比例分担)。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重新启动竞价销售或对未提完货物进行移仓清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4)延期提货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我市场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