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五优联动”优质订单晚稻销售招标公告
(苍南五优联动竞价招标20250605)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5年06月05日10: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苍南县“五优联动”项目是指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在安全可控、公开透明的前提下,由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对优质订单晚籼谷购销主体(以下简称中标方)提前进行招标,以轮换价差为主要竞价项目,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企业。本次招标数量5760吨,分2个标的,品种为“泰两优1332、泰两优217、甬优15”,每个仓间限1个品种。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06月05日10:30
三、竞价交易人资格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温州市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拥有经注册的大米自主品牌(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商标已注册成功的材料)。
3、合作企业为粮食加工企业的,企业须具备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且稻谷加工能力在50吨/日以上(含)。
4、从事粮食生产的其他企业,必须有与粮食加工企业的加工合作协议,并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
5、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四、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4、报名企业提供拥有经注册的大米自主品牌相关证明,加工能力证及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承诺书,非加工企业额外提供与粮食加工企业的加工合作协议。
五、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06月04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六、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中标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中标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七、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起拍价为基价 元/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苍南县“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销售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实际交易额【成交数量*(最低收购价2660】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委托方通知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八、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以及《苍南县2025年“五优联动”实施方案》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联系咨询: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传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64757861刘思梦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5年5月29日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五优联动”优质订单晚稻销售招标细则
(苍南五优联动竞价招标20250605)
一、招标内容
2025年优质晚籼谷数量5760吨,品种为“泰两优1332、泰两优217、甬优15”。每个仓间设1至2个货位,每个货位限1个品种,品种、数量以实际收购为准,共分2个标的。库点暂定,如有变动,以晚稻收购结束后实际储存库点为准。
标的号 | 品种 | 代储库点 | 数量(吨) | 面积数(亩) | 三等粮收购价(三等,元/吨) | 优质加价中标价(元/吨) | 等级加价 | 销售价(元/吨) |
1 | 泰两优1332 泰两优217 甬优15 | 第一粮库2仓 | 2000 | 5200 | 2660 | |||
藻溪1仓 | 250 | 650 | ||||||
藻溪2仓 | 280 | 728 | ||||||
新仓3仓 | 350 | 910 | ||||||
小计 | 2880 | 7488 | ||||||
2 | 泰两优1332 泰两优217 甬优15 | 第一粮库4仓 | 2000 | 5200 | 2660 | |||
灵峰2仓 | 420 | 1092 | ||||||
东风1仓 | 260 | 676 | ||||||
东风2仓 | 200 | 520 | ||||||
小计 | 2880 | 7488 | ||||||
合计 | 5760 | 14976 | ||||||
备注:1、标的物以优质加价中标价为竞价项目,按委托方确定 元/吨为基价(起拍价),2元/吨为最小加价幅度竞拍。 | ||||||||
2、等级加价为每个标的粮食收购结束后的增扣均价。 | ||||||||
3、销售价是指三等粮收购价+优质加价中标价+等级加价,且为委托方仓内提货价。其中三等粮收购价暂以省最低收购价为基准,最终以苍南县政府批复同意的常规三等晚稻收购价为准。 | ||||||||
4、优质加价中标价(元/吨)在晚稻收购前支付给委托方。 5.优质晚稻销售品种、数量、仓号根据委托方实际收购情况为准,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
二、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的粮食,粮权属苍南县人民政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即: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杂质≤1%,水分≦13.5%,黄米粒含量≤1%,谷外糙米含量≤2%,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其中水分经双方协商在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和储备规模足额落实的前提下,可放宽到14.5%。
2、中标实施主体须独立开展本地市场化收购工作,收购规模不得低于中标数量的1/3(注:若仅中标1个标段,中标方须通过市场化渠道额外收购不少于960吨);市场化收购品种限定“泰两优217、泰两优1332、甬优15、中浙优8号、华浙优261号、嘉科优11、甬优17”共7个品种;收购价格需高于常规中晚籼稻市场收购价。中标实施主体应于当年11月至次年1月期间,整理完成粮食“五优联动”清单(详见附件1)、与农户签订的订单合同、种子发票等相关台账(后续若要其他资料,根据上级要求再另行提供)。若中标方未按本次招标要求完成市场化收购部分任务的(除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外),委托方将按实际未完成数量,以10元/吨的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3、中标实施主体要参与订单签订、田间管理、收割烘干、收购入库和加工销售等“五优联动”全过程管理,对照《苍南县“五优联动”阶段性材料清单》(附件2),建立“五优联动”全过程台账。收购时中标方需负责粮食品种鉴定职责,并协助委托方做好品质把关,若未履行相关职责,则视为认可委托方采取的相关措施。中标实施主体应积极推进优粮优价、优粮优销策略,规范“五优大米”名称使用。原则上只有“五优联动”粮食才可使用“五优大米”相关标识名称。严禁以原粮形式销售“五优联动”订单粮食,一经查实,委托方将按照按销售数量,以30元/吨的标准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
4、委托方做好订单收购合同签订落实、组织收购、货款结算、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储存保管等工作,并对储存粮食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负责,同时要积极开展低温或准低温储存。
5、优质订单粮食的收购。收购时间暂定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中标方参与整个收购过程,优质加价部分收购资金(按优质加价中标价 元/吨和竞价标的数量计算),由中标方晚稻收购前一次性支付给委托方。晚籼谷三等粮收购价2660元/吨(三等,依质论价)和优质加价中标价 元/吨,由委托方统一与订单农户通过一卡通结算,在粮食订单收购结束,粮食质量经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及卫生指标符合规定要求后,统一发放。如粮食质量检验不达标或卫生指标超标,收购的粮食由委托方按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订单农户不享受优质加价,已经收取的优质加价部分收购资金退还给中标方。当实际收购数量超出中标数量时,未超过中标数量0.2%(含)的部分,按中标价格结算;超出中标数量0.2%(不含)的部分,按底价结算。
6、轮换销售实行包干制度。粮食出库时间为次年3-6月,中标方根据《苍南县“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销售合同》向委托方提出用粮计划,先付款后提货,苍南第一粮库出库可最多分6次提货,其他小库点仓间最多分3次提货,超过提货截止日2026年6月30日后,货款按农发行储备粮贷款利率收取未付款的利息,未提货物按0.25元/吨/天收取仓储使用费,委托方不承担保管责任,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若影响委托方业务后续开展,将做转仓处理,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7、粮食散装出库中标方应提前2天通知粮库,仓内提货。
8、粮食出库损溢规定。苍南县“五优联动”优质晚稻从收购开始到轮换销售出库期间产生的所有损耗,由中标方负责,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溢余归中标方所有。应中标方要求收购水分放宽到13.5%-14.5%之间的(以满仓鉴定检验水分为准),储粮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为确保储粮安全,需要通风降温,引起粮食水分减量,造成粮食数量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如出现发热等情况,需要提前出库的,中标方要无条件出库,造成粮食数量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
9、粮食销售价格结算。粮食销售价为三等粮收购价+优质加价中标价+等级加价,其中:三等粮收购价为2660元/吨(国标三等)、优质加价中标价为竞拍成交价、等级加价为每个标的中每个仓间粮食收购结束后的增扣均价。粮食销售价含税含发票。粮食出库时,委托方按粮食销售价格与中标方结算,其中优质加价中标价以实际的订单收购数量结算。
10、订单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质量降等、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以及达不到储备粮质量要求的,双方终止《苍南县“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销售合同》,退还保证金,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1、特殊情况下,苍南县人民政府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双方终止《苍南县“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销售合同》,退还保证金。
12、若此公告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的《苍南县2025年粮食“五优联动”实施方案》有出入,以文件为主。
四、竞价办法:
标的物以优质加价中标价为竞价项目,按委托方确定 元/吨为基价(起拍价), 2元/吨为最小加价幅度竞拍。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按140元/吨的标准,向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此前已向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交的保证金,待委托方确认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将予以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抵扣最后一批次的货款。自标段内最后一车粮食完成出库之日起,满3个月后,委托方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对履约保证金作无息退还处理。若存在违约情形,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款项后退还剩余部分。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9日
附件1 温州市粮食“五优联动”清单 | ||||||||||||||||||||
单位名称: | ||||||||||||||||||||
生产主体信息 | 种子 | 干燥 | 收购 | 储存 | 责任人 | |||||||||||||||
序号 | 生产者 名称 | 优质品种种植面积(亩) | 乡镇街道 | 订单数量(吨) | 品种 | 数量(公斤) | 凭证号 | 方式 | 烘干房名称 | 烘干温度 | 地点 | 收购主体名称 | 单价(元/公斤) | 其中优质加价(元/公斤) | 数量(吨) | 地点或库点仓号 | 储存地点或库点仓号 | 认定时间 | ||
合作收储 | 市场收储 |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制表人: 审核人:
附件2
温州市粮食“五优联动”阶段性材料清单 | |||
阶段 | 提供材料 | 时限要求 | 责任方 |
优产 | 分农户优质稻种或秧苗购买凭证 | 当年10月底 | 中标实施主体 |
分农户农药化肥使用台账 | 中标实施主体 | ||
优购 | 分农户“五优联动”订单合同 | 中标实施主体 | |
分农户收购凭证(收购发票+电子清单) | 当年12月底 | 县粮储公司或中标实施主体 | |
分农户优质加价凭证(支付凭证+电子清单),优质加价不低于当年国标三等中晚籼稻收购价*5%以上 | 县粮储公司或中标实施主体 | ||
粮食“五优联动”清单 | 县粮储公司或中标实施主体 | ||
优储 | 使用国有收储企业仓库的,提供协议;自有或者租赁(提供协议)仓库的,提供粮库仓房控温设备照片 | 中标实施主体 | |
出库粮食质检报告 | 粮食加工、销售后(原则上次年9月中旬前) | 县粮储公司或中标实施主体(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 | |
优加 | 优质粮食日加工台账 | 中标实施主体 | |
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 中标实施主体 | ||
商标注册证(委托加工的提供以上材料并附委托加工协议) | 中标实施主体 | ||
优销 | 优质粮食销售台账,提供若干销售凭证 | 中标实施主体 |
主办单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全国客服电话:0577-86655921 传真:0577-86655921 投稿信箱:185852761@qq.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镇白楼下阳明路粮食中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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