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五优联动”晚籼谷公开竞价包轮换招标公告
(龙港晚籼谷五优联动竞价20250530)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5年05月30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内容
1.政策解读:2025年龙港市“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县级订单)是由委托方及代储库点具体负责落实优质晚稻订单收购合同签订落实、组织收购、货款结算、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储存保管等工作。晚籼谷储存期间,粮权归属于龙港市人民政府,不向竞得方收取保管费用。委托方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中标企业作为购销主体(竞得方),负责中标优质晚稻的包干加工和大米销售,竞得方应积极入市开展本地“五优联动”执行品种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应高于常规中晚籼稻市场收购价,数量不低于中标数量1/3。竞得方应派人在收购现场做好品种鉴定及协助委托方做好品质把关,否则视同认可收储公司相关操作。
政策奖励:相关政策奖励以上级政策文件为准。
2.竞价内容:本地产优质晚籼谷(县级订单)的优质加价款,以160元/吨为基准起拍价;品种:泰两优217、泰两优1332、甬优15号、华浙优261;年份:2025;产地:浙江龙港;数量:预计为1980吨(数量以实际收购为准),设1个标段。
粮食质量:国标(GB 1350-2009)三等及以上,即: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杂质≤1%,水分≤13.5%,黄米粒含量≤1%,谷外糙米含量≤2%,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和储存宜存指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水分含量要求可由竞得方提出,在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和储备规模足额落实的前提下,参照我省粮食安全储存水分14.5%执行。应竞得方要求收购水分放宽13.5%-14.5%之间的,竞得方应与农户协商,储存期间委托方做好保管。放宽水分的,粮食数量参照粮食损溢水分增量计算公式予以折算。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30
三、竞价交易人资格条件:
企业注册地温州市内,具备粮食加工能力且有SC证的或与粮食加工企业联合的企业(需提供联合协议和自行加工、品牌销售等承诺)
1.企业注册地在温州市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加工能力达到日处理稻谷50吨以上(含)。
3.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报名企业需具备粮食加工能力(具SC证),或与粮食加工企业联合,并在投标时提供自行加工、品牌销售等承诺,不得以原粮形式销售“五优联动”订单粮食。
四、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4、报名企业应确认可在规定时间提供温州市粮食“五优联动”阶段性材料。
五、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20元/吨的拍卖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05月29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六、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2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中标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2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中标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20元),并解除合同。
七、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起拍价为基价160元/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4元/吨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出库结算完毕后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八、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以及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联系咨询: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联系电话: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张文彬电话:15858594492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5年05月14日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五优联动”晚籼谷公开竞价包轮换交割细则
(龙港晚籼谷五优联动竞价20250530)
一、竞价交易内容
1.政策解读:2025年龙港市“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县级订单)是由委托方及代储库点具体负责落实优质晚稻订单收购合同签订落实、组织收购、货款结算、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储存保管等工作。晚籼谷储存期间,粮权归属于龙港市人民政府,不向竞得方收取保管费用。委托方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中标企业作为购销主体(竞得方),负责中标优质晚稻的包干加工和大米销售,竞得方应积极入市开展本地“五优联动”执行品种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应高于常规中晚籼稻市场收购价,数量不低于中标数量1/3。竞得方应派人在收购现场做好品种鉴定及协助委托方做好品质把关,否则视同认可收储公司相关操作。
政策奖励:相关政策奖励以上级政策文件为准。
2.竞价内容:本地产优质晚籼谷(县级订单)的优质加价款,以160元/吨为基准起拍价;品种:泰两优217、泰两优1332、甬优15号、华浙优261;年份:2025;产地:浙江龙港;数量:预计为1980吨(数量以实际收购为准),设1个标段。
粮食质量:国标(GB 1350-2009)三等及以上,即: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杂质≤1%,水分≤13.5%,黄米粒含量≤1%,谷外糙米含量≤2%,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和储存宜存指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水分含量要求可由竞得方提出,在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和储备规模足额落实的前提下,参照我省粮食安全储存水分14.5%执行。应竞得方要求收购水分放宽13.5%-14.5%之间的,竞得方应与农户协商,储存期间委托方做好保管。放宽水分的,粮食数量参照粮食损溢水分增量计算公式予以折算。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2026年3月-5月销售出库,市粮食收储公司开具出库提货单,中标企业在5月31日前完成出库。(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粮食出库程序:(a)审批:出库前1个月内将出库计划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初审后报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审批同意后执行。(b)质检:委托方通知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出库仓进行出库质检,出具质检报告。(c)提货:竞得方付款后凭委托方开具相应数量的出库提货单提货出库。
2. 交货地点: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殿后粮库,平等粮库;不分等储存。(仓库因粮食收购和仓容安排可能有所调整,以实际收购仓为准)。
品种 | 代储库点 (暂定) | 代储数量暂定(吨) |
泰两优217 泰两优1332 甬优15号 华浙优261 | 中心库 | 1250 |
平等粮库 | 730 | |
合计 | 1980 |
3.交货方式:
轮换销售实行包干制度。
提货方式:粮食散装出库板前费由收储公司承担,板后费由竞得方承担。
三、结算办法
1.优质加价款结算:竞得方在中标后,于10月31日前按招投标数量与委托方预结算优质加价款。优质加价款金额=招投标数量*中标价。竞得方未按时结算优质加价款作竞得方违约处理。若实际收购数量多于招投标数量,则竞得方需在收到委托方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补齐。收购结束后仍有余款则无息退还。
2.销售出库货款结算:
销售货款为委托方实际收购支付给农户的售粮款(不计入竞得方优质加价款和县级财政订单奖励)。销售单价按国标三等以上晚籼谷市政府晚稻收购指导价+等级价差(每等级价差0.02元/斤)+增量折价款部分计算出的单价进行结算,数量以实际收购的入库三等及以上优质晚籼稻数量为准。
3.结算方式:先货款后提货。竞得方在提货前可分二次支付货款和提货,按照首次支付不少于700吨数量的货款,首付后半个月内将剩余全部货款付清。
四、损益处理
龙港市“五优联动”优质晚稻从收购开始到轮换销售出库完毕的所有损耗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溢余归乙方所有。
五、违约处理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情形,委托方授权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根据违约情况,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违约金超过交易保证金的,超过部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或通过其它途径另行处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竞得方无故拒签合同,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合同即刻终止并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二)合同签订后,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按比例扣除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逾期缴纳货款10个自然日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自然日) | 1—2日 | 3—4日 | 5—6日 | 7—10日 | 10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数量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三)提货逾期。每个仓库提货起止不超过30天(小仓库:平等、白沙、方良等粮库不超过15天),提货单开具日起。提货结束时间为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时间,竞得方逾期提货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提货延期除外),委托方只承担粮食的保管责任,若粮食出现质量变化,委托方应发函告知竞得方,逾期期间产生的质量变化造成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1)逾期提货10个自然日以内(含),竞得方按每天0.5元/吨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库点交纳未提完货物的仓储使用费。
(2)逾期提货超过10个自然日,竞得方每天按0.5元/吨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库点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算,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逾期提货则按比例分摊)。
(3)逾期提货超过20个自然日,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函告竞得方退还未提货物相应货款并重新启动竞价销售或对未提完货物进行移仓清算,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四)竞得方需按《“五优联动”阶段性材料清单》在提货出库完成后60个自然日内提供佐证材料,如未按照要求整理台账,或台账有缺失,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单次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
(五)委托方及库点无故拒绝出库的,竞得方可委托网上粮食交易协调解决或向委托方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
六、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收购期间竞得方应派员去田间、收购现场做好品种鉴定、品质把关确认,在储存期间关注仓房内粮温粮情变化。优质晚稻订单收购质量预检由代储企业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如对预检结果有异议,可与委托方沟通送样至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竞得方不到现场把关和确认的,或者把关不严导致入库验收出现品质降至三等以下的,由竞得方自行承担责任,委托方不予受理和不承担违约责任,竞得方支付的优质加价款不予退还,竞得方按委托方收购验收结算金额支付销售款,并于收购结束60天内提货完毕。
2.委托方、竞得方双方任意一方出库粮油质量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协商解决,对协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仲裁。
3.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按上述检质办法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其他事项
1.“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储存期间粮权归龙港市人民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龙港市人民政府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竞得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竞得方与委托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终止《“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销售合同》,退还优质加价款及保证金。
2.如因天气因素、订单粮质量达到国标三等以上数量不足或因市场价格上扬等因素造成订单农户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从而致使委托方不能按时足量完成收购计划,委托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收购粮食入库验收质量等级全部在三等以下或食品安全指标均不合格以致达不到储备粮质量要求的,双方终止《 “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销售合同》,退还优质加价款及保证金,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竞价交易轮换出库销售价格指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指定仓库(车板交货)的价格(含税费和出库装卸等费用)。
4.销售货款发票待货款结清后开具,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出库结算完毕和提供佐证材料后退还(不计息)。
5.竞得方需按要求将该批次优质晚稻进行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打造自主大米品牌;应及时整理优质品种或秧苗购买凭证、生产台账、“五优联动”订单合同、收购凭证、优质粮食加工和销售台账。不得以原粮形式销售“五优联动”订单粮食,经查实直接以原粮形式销售“五优联动”订单粮食数量由委托方按违约责任并扣减相应履约保证金。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7.履约保证金。①竞得方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按120元/吨支付履约保证金给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竞得方交给温州粮网的拍卖保证金在委托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不计息)。②投标企业按照招投标数量预交拍卖保证金,收购结束后根据实际数量,补交或退还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8.竞得方提货车辆在库区提货期间应服从管理,违反库区相关管理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扣除100元履约保证金。
9.竞得方提货期间,因竞得方原因造成库区设备、设施损坏的,竞得方应照价赔偿。
10.若竞得方违反条款扣除了全部履约保证金,则应当于3个自然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期补足,则委托方将扣减相应金额的货款充当竞得方的履约保证金。
11.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经办:张文彬 审核: 审批: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温州市粮食“五优联动”阶段性材料清单 | |||
阶段 | 提供材料 | 时限要求 | 责任方 |
优产 | 分农户优质稻种或秧苗购买凭证 | 10月底 | 中标实施主体 |
分农户农药化肥使用台账 | 中标实施主体 | ||
优购 | 分农户“五优联动”订单合同 | 粮食收储公司或中标实施主体 | |
分农户收购凭证(收购发票+电子清单) | 12月底 | 粮食收储公司或中标实施主体 | |
分农户优质加价凭证(支付凭证+电子清单),优质加价不低于当年国标三等中晚籼稻收购价*5%以上 | 粮食收储公司或中标实施主体 | ||
粮食“五优联动”清单 | 中标实施主体 | ||
优储 | 使用国有收储企业仓库的,提供协议;自有或者租赁(提供协议)仓库的,提供粮库仓房控温设备照片 | 中标实施主体 | |
出库粮食质检报告 | 粮食加工、销售后(原则上次年9月中旬前) | 粮食收储公司或中标实施主体(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 | |
优加 | 优质粮食日加工台账 | 中标实施主体 | |
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 中标实施主体 | ||
商标注册证(委托加工的提供以上材料并附委托加工协议) | 中标实施主体 | ||
优销 | 优质粮食销售台账,提供若干销售凭证 | 中标实施主体 |
附件2 温州市粮食“五优联动”清单 | ||||||||||||||||||||
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生产主体信息 | 种子 | 干燥 | 收购 | 储存 | 责任人 | |||||||||||||||
序号 | 生产者 名称 | 优质品种种植面积(亩) | 乡镇街道 | 订单数量(吨) | 品种 | 数量(公斤) | 凭证号 | 方式 | 烘干房名称 | 烘干温度 | 地点 | 收购主体名称 | 单价(元/公斤) | 其中优质加价(元/公斤) | 数量(吨) | 地点或库点仓号 | 储存地点或库点仓号 | 认定时间 | ||
合作收储 | 市场收储 | |||||||||||||||||||
1 | ||||||||||||||||||||
2 | ||||||||||||||||||||
.. | ||||||||||||||||||||
合计: |
制表人: 局审核人:
主办单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全国客服电话:0577-86655921 传真:0577-86655921 投稿信箱:185852761@qq.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镇白楼下阳明路粮食中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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